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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0-2021学年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0-2021学年高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高职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高职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学生(含一年级新生)。
二、奖助金额
(一)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具体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44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22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上下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一半)。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
⑵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30%,不具备申请资格)。
⑶2020-2021学年两学期至少荣获学院一次一等奖学金、一次二等奖学金。
⑷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竞赛(专业技能竞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20-2021学年两学期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应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排名原则上均不超出前30%,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2020-2021学年两学期至少荣获学院一次二等奖学金。
5.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竞赛(专业技能竞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8.三年级学生享受比例不低于10%(按四舍五入)。
(三)国家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检朴。
6.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7.各班级要把脱贫户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给予相应资助。
四、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系(部)提出申请。经班级评定、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
(二)各班级根据学生申请,经专业系进行评议后确定拟申报受奖助人员名单,并予以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含5日)。
(三)本系将拟受奖助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经学院评定、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
(四)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评审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评审时间。
1.国家奖学金评审时间。各班级于9月16日前完成评审、公示、上报国家奖学金名单及相关材料。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时间。各班主任于9月24日前完成评审、公示、上报相关数据及材料。
3.国家助学金评审时间。各系(部)于10月12日前完成评审、公示、上报相关数据及材料。
(二)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
(1)院系汇总材料:(院系)公示情况登记表(纸质版)(附件8)、《2020-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及电子版)(附件7)。
(2)学生个人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身份证复印件、2020-2021学年两学期学生成绩及综合素质证明(系盖章)、学生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院系汇总材料
①院系评审报告(后附院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公示情况登记表、院系公示照片、院系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
②《2020-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及电子版)(附件6)。
③《20 -20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评审情况表》(纸质版)(附件9)。
(2)学生个人材料
①《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2020-2021学年两学期学生成绩及综合素质证明(系盖章)、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助学金
(1)院系汇总材料
①院系评审报告(后附院系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公示情况登记表、院系公示照片、院系分院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
②《2021-202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电子及纸质版)(附件5)。
③《20 -20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情况表》(纸质版)(附件4)。
(2)学生个人材料
①《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按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中的顺序右上角对应标号存放)。
②《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如精准扶贫卡、低保证或残疾证等)。
③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注:学生办理过建行资助卡的在统计表中填写好资助卡号(如有遗失资助卡的及时提醒学生挂失补办资助卡);没有办理过建行资助卡的则需另外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按办卡人员名单表顺序用铅笔编好号单独统一收集),并提交《2021年学院高职国家奖助学金办卡人员名单表》(附件10),便于后期为学生统一办理资助卡。
学生申请材料置放顺序要求如下:奖助学金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成绩单。
以上表格均可在学生班主任群中下载。
六、工作要求
(一)各班主任要认真学习宣传国家、省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将评选条件、范围等内容传达到每一个学生。
(二)评审要坚持“精准奖助”。精准确定奖助对象,严格执行评审程序,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发放。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每人只能申请一项,但可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只有第四年和第五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第五年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本系成立了由系学工副主任、教研室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评审工作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进行评选,做好各类奖项的初审、公示和上报工作。
(五)各班主任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上报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因工作不到位影响学生奖助学金申报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奖助学金由学院通过银行统一汇入学生资助卡个人账户,各系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及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严禁以各种名义提留、挪用学生的国家奖助学金,严禁进行二次分配。凡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旅游商务系
2021年9月6日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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